1. 领取申请表 (工会办公室)
2. 填写申请表;交所属分工会审核
3. 校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4. 凭支款单到校工会,财务领取帮困款
上海大学教职工互助帮困基金帮困补助申请表(2005年版)填写须知
为用好教职工互助帮困基金,有利于掌握帮困补助的数额 , 对填写“帮困补助申请表 (2005 年版 )”拟发本填写须知。
一、申请表应由申请者本人或家属填写,小组长先签署意见和姓名,经分工会讨论后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集中帮困时,分工会上报困难职工补助申请人数一般不可超过规定比例(小数点后可取进一法),并按困难程度大小依次排序编号。不符合要求的返回重办。不重办者可不予受理。
二、申请表各栏目须逐一如实填写。对有关栏目填写提出如下要求 :
1、 “家庭人员情况”栏 。人员以配偶和无收入子女为主;读书子女需注明就读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或研究生。单亲抚养子女, 需注明离异还是丧偶, 离异的写明对方支付抚养费数;需瞻养的父母,亦可填入,但需附带注明兄弟姐妹数。
2、 本人和家庭人员“月总收入”栏 。 应包括五日实发工资(国家工资) 、二十日(单位)津贴和其他收入。协保、失业者也应填写近年中所得月收入 , 并写明开始的年月。第二职业、房屋出租等应填入其他收入。对申请表中所列人员不填“月收入”数额或不如实填写的,不予受理。
3、 “申请原因”栏。因治疗疾病引起家庭经济困难时,医药费以医保范围用药及治疗项目个人自负的医疗费为主,另可拟告一年内在医保认可的医院就医时医保范围外用药及治疗项目的自费部分数额(自行至民办医院就医医药费及保健品费不可列入)。门诊自负段后共负中个人承担数较多者均应提供收据或发票的复印资料。
三、本会将根据申请表栏目所填情况,视申请者困难程度及经费可能,按审批的实施细则确定补助额度。
上海大学教职工互助帮困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5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