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Flex1
Flexible. Robust.
  首页-> 民主管理-> 校务公开-> 试行办法      

 

 

上海大学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

二OO二年七月五日校二届三次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 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我校 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 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高等学校进一步推进校 务公开的意见( 试行)》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全面推进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如下:

 

一、 推进校务公开的目的意义

   推进校务公开,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 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在学校工作中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实现决策民主化 、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调动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化学校教育、 教学改革、确保发展和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需要。通过全面推行校务公开的工作,对于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 效率和工作水平,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涉及学校长远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向全校教职工公开

1、学校事业发展的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2、学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情况;

3、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其他;

4、学校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财务年度预、决算;教育经费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使用情况;

5、干部、教职工的聘任聘用、考核奖惩、集体福利、劳动保护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6、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7、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8、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9、其他依照有关规定必须公开。

 (二)、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各类招生(包括特长生、插班生、直升研究生等)计划、程序、政策、考试的规程和纪律 以及录取原则等情况;

2、学校的各类收费(包括代办费、管理费等)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

3、学校各类学生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学金和生活补助金的发放、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办法、毕业生就业信息以及评优、奖惩)等。

4、学校信访接待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的公开电话等;

5、其他依照有关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第一页    第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