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教代会
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要完善教代会制度,落实教代会的职权,提高教代会质量。学校每年要举行一次教代会,校长作 “校务工作报告”,教代会代表予以讨论和审议。教代会闭会期间,教代会的各专门委员会、校工会等可组织代表巡视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各学院、系统、直属单位二级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各级教代会的作用。
(二)、其他形式
1、会议。学校可通过中层党政干部会、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会、教职工民主恳谈会、民主党派“双月”座谈会、学科带头人座谈会、学生及研究生代表会、离退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沟通情况,或以 通报形式,协商学校有关工作,听取各方面意见。
2、公文。学校通过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校务。
3、媒体。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校刊、校有线电视台、广播台、宣传橱窗、宣传资料和办事手册等公开校务;
4、公告栏。学校可在各校区设立固定的公告栏,及时公布校务公开的有关事项;
5、其他。建立学校重大事项新闻发布会;建立和健全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接待日制度,建立网上校领导信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纪委(监察)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
四、校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行校务公开的工作,关系到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政负责实施,纪委(监察)、工会协调配合和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 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2、发扬民主,依法治校。推行校务公开,既要维护教职工更好地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依法治校的权利,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
3、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校务公开的根本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要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讲究工作实效。
4、加强监督和检查,使校务公开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负责学校纪检、工会和行政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办 、校办、纪委(监察)、工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3、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反馈办公室,由纪委(监察)、工会负责监督、检查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信息反馈,办公室设在工会。
4、各部处要明确职责,加强责任制,落实各自业务范围内校务公开的相关事项。
六、其 他
1、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管理重心下移,基层单位的管理权限增大,学校要求各学院、系统、直属单位都应按照校务公开工作的的基本精神,建立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全面推行院(系统、直属单位)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2、本办法经教代会代表讨论通过后颁布,从正式公布之日起试行。
3、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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