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大学2019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9/06/11  高芳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教职工:

为依法依规做好我校2019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开展有利于教职工调节身心的暑期疗养活动,推动广大教职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2017]53号)和上海市教委沪(教委人[2018]35号)文件精神,同时依照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教育系统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上大制[2018]17号《上海大学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校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工会委员会教职工福利、疗休养工作专门委员会集体讨论审议,现将我校2019年教职工疗休养计划方案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满5年以上的我校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可分期、分批参加疗休养。优先安排在本校从教10年以上而未参加过计划内疗休养的教职工;有计划地安排在本校工作5年以上符合计划内疗休养条件的教职工(2014年6月30日前来校工作);照顾安排近四年未参加过疗休养且在下年度疗休养工作开始前将要退休的教职工。

二、暑期教职工疗休养一般4年内不重复安排(2015、2016、2017、2018参加过的今年不能参加),有关疗休养的计划安排应在学院或部门内公示。

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不允许携带家属及其他人员参加疗休养。

四、疗休养报名及缴费事宜:

6月7-14日

休养员网上报名:6月7日起符合疗休养条件的教职工登陆工会信息管理系统(工会网站主页——工会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选择休养点意向,网上确认《教职工暑期休养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截止时间为6月14日。

6月14-18日

审核认定:部门工会、校工会审核报名,对不能成团的线路进行通知调整。

6月19-21日

缴费阶段:休养员到校本部工会办公室(伟长楼301)或嘉定校区工会办公室(教工活动中心)缴纳休养款。具体时间:9:00-16:00。缴费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收费全部使用标有“银联”字样的银行卡。

7月10-11日

参加休养员会议:领队和团员见面,发放资料(休养点日程安排,取票通知,注意事项),讲解出行有关事项和要求。

7月-8月

愉快出行:形象高于一切、安全重于一切

团结友爱、遵守纪律、顾全大局、文明疗休养

9月

意见反馈、结算退款:填写意见反馈表交领队;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退款。

希望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疗休养,保障自己的疗休养权益。

了解详情可点击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JzpL06UyCVxQPK8bZoigqg

特别提醒:校外访问校工会网站,先下载easyconnect,安装好后访问vpn1.shu.edu.cn或者vpn2.shu.edu.cn,最后再输入工会网址gh.shu.edu.cn,就可以上网申请休养线路。


校工会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6133119。

上海大学教职工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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