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次学校推出补充医保,是什么类型的医保?
这是根据《关于在上海市教育系统实施"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意见》沪教委人(2002)7号以及沪教工(2012)7号文、沪教工(2011)7号文等文件精神,上海市教育工会统一组织的商业保险,涵盖大病、门诊、急诊、意外伤害理赔范围。校工会向校领导提出建议,为全校教职工办理"上海教师补充医保",得到了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支持。学校按每位260元/年为教职工投保,从学校福利经费中提取160元,从工会经费中提取100元。从2015年起开始办理和理赔。这是一件可以惠及全体教职工的实事。
二、我校哪些人员享受这项补充医保?
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凡年满16周岁,不满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
离退休人员和其他用工人员不在范围内。
三、保险期间。
壹年。我校今年为首次参保,保险期间为自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零时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止。
四、补充医保的内容有哪些?
五、在哪些医院就诊可以享受医保理赔?
在市教育工会指定的156家医院基础上,增加上海市所有三级甲等医院、上海大学校医院、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场镇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场镇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秋社区卫生服务站。详情请见宣传手册(近期校工会将通过工会系统发给每一位教职工)。
六、哪些项目可以列入补充医保理赔范围?
医疗门急诊收费票据和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上"个人账户支付"和"自负"项目可以赔付。
七、教职工理赔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门急诊:个人索赔申请单(现场填写);
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完整原始发票(含费用明细);
发票对应的病历。
注:如需退还发票,还需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
住院:个人索赔申请单(需与门诊分开申请);
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住院发票原件;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
出院小结复印件;
第三方已报销凭证(如:总工会回执联)
意外身故:死亡证明书、户籍注销证明;
意外事故证明;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受益人身份证明及受益人帐号。
意外残疾: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程度鉴定书;
意外事故证明及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病史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史、住院病史、出院小结、检查报告、X光片、CT片、MRI片等)。
八、教职工什么时候可以进行理赔?
首次理赔办理日期为2015年9月19日,之后为
每月19号 上大路校区 9:00-15:00;
每月25号 延长校区 9:00-12:00;
每月26号 嘉定校区 9:00-12:00
以上时间寒暑假除外,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理赔截止日至2016年9月30日。
九、听说工会特别为教职工家属推出共享服务?
为满足部分教职工的要求,校工会和新华保险商定,特设立为上海大学教职工家属专享的补充医保方案。
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教师家属(男<60 周岁,女<55 周岁,年龄下限为18岁,参加上海市医保的)可自费参保,由教职工本人与新华保险办理投保和理赔手续。享受与本校教职工相同的保险待遇。
Ø 缴费时间:6月10日、19日 9:00-15:00
Ø 缴费地点:伟长楼202A
Ø 参保材料:家属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家属银行卡复印件
家属个人健康告知书(现场填写)
十、能在哪些医院看病?
1、教职工就诊需持本人社保卡到教育工会教职工保险项目指定的156家医院进行门诊治疗、住院治疗,除此之外,为我校教职工增加了上海市所有三级甲等医院、上海大学校医院、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场镇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场镇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秋社区卫生服务站;
2、各医院的外宾病区、特诊病区、特诊病房、精品门诊、高干病房等同类病区或病房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在保险责任范围;
3、除指定医院清单外的医院不属于指定医院外,以下医院也不在指定医院范围内:——机关、研究院、大专院校门诊部(如中医院大学中医门诊部(国医堂)——挂靠医院且不属医院编制内的(如挂靠复兴医院的爱眼治疗中心)——没有隶属关系的合作医疗机构(如:便民药房)
4、急诊时可在任一家医院治疗。
十一、什么样的情况可急诊就医?
1、高热(38.5度以上);
2、急性腹痛、剧烈呕吐、严重腹泻;
3、各种原因的休克;昏迷;癫痫发作;
4、严重喘息、呼吸困难;
5、急性胸痛、急性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
6、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剧烈头痛;
7、各种原因所致急性出血;急性泌尿道出(积)血、尿闭、血闭、肾绞痛;
8、各种急性(食物或药物)中毒、各种意外(触电、溺水);
9、脑外伤、骨折、脱位、撕裂、灼伤、或其它急性外伤 (第三方责任除外) ;
10、各种有毒动物、昆虫咬伤、急性过敏性疾病。
十二、如果看病时,没有带社保卡可不可以得到报销?
1、如果是急诊看病时没有带社保卡,可以在就医完成后,先把发票复印好,再到附近区社保中心(在社保本的背后一页有各区社保中心地址及电话)作费用分割,最后拿分割单和发票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销;
2、门诊去医院就诊需要持有上海市医保卡,若未持有医保卡就诊则不能报销理赔。
十三、发票遗失后,医院出具遗失证明是否可报销?
原始药费发票作为国家财税机关唯一认可的记账凭证,请妥善保管。任何形式的证明均不可代替原始发票申请索赔。
半联发票、发票打印不清、发票无就诊日期、手写发票均不可作为有效报销凭证。
十四、可不可以让别人帮忙代买药?
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可以由家属代配药品或者到附近的药店买药甚至是代诊,这样的医药费最终都不能获得理赔。
十五、对病历有哪些要求?
在您每次就诊时,务必要求医生填写完整的病历,病历必须包括:病人自述、医生诊断结果及用药剂量。
十六、如遇医生填写病历不全,应该怎么办?
如遇病历不全,可持发票要求医生补齐病历,并加盖医生及医院门诊办公室公章。病历涂改当时无加盖更正章、增补病历、抄(转)方、病史同前或同上配药、跨科配药或检查均不能获得理赔。
十七、我原本是去医院看感冒,顺便开了些高血压的药,能否报销?
如果被保险人本人确实需要看多个科室,需在病历里体现出相对应的症状方可获得理赔,切不可无相关描述直接配药或要求配药。
十八、我自己买过个人的医疗保险,那边报销完以后能否拿来这边报销?
1、如果您购买的是给付类的保险的话,可以获得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金;
2、如果您购买的是补偿类的保险的话,不管先到哪里申请理赔,最终获得的保险金不会超过实际发生的费用;
该项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保险的补偿性原则而设定的。
十九、我去医院看病时顺便做了些其他检查,是否能够获得理赔?
各种预防性的治疗和检查均不属于报销范围(如,接种疫苗)。如果没有合理的病理描述做筛查,小病做大检查等均不能理赔。没做基础检查,直接做大检查。
二十、我要去旅游好长时间,在医院里多开些药备着,是否能够获得理赔?
只要病历与病症相符,且开药量在标准用药范围内,则可获得理赔。
超剂量配药或备药,对于超过的部分,不予理赔。
关于药量的标准为:门诊一次性开药不能超过三天;慢性病一次性开药不能超过十四天,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限1个月药量。
二十一、我去医院洗牙、治疗痤疮、脱发等,能用医保卡支付,是否也能获得理赔?
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一些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穿耳、鞍鼻、隆胸、割双眼皮、按摩、脱发、秃发等项目)。
各种整容、矫形(脊髓灰质炎后遗症除外)和生理缺陷治疗(如:割腋臭、补兔唇、正口吃、矫斜视、切多指(趾)、包皮环切、"O"形腿"X"形腿等手术项目。
注:所有口腔科的医疗费用均不属于教职工保险理赔范围。
二十二、不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取暖费、电视电话费、电炉费、电冰箱费、保温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护工费(陪护、陪床)、洗理费、麻醉费、鉴定费、门诊煎药费、中药加工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报刊杂志费、健身活动费、卫生餐具、脸盆、口杯、卫生纸、床单、枕套、扫床巾、尿布、垃圾袋等一次性物品的费用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二十三、我有不清楚找谁询问?
您可联系新华保险专属服务人员:
田国胜 021-61906401、13818246561
朱传伟 021-61906416、13621608725
上海大学工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