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9日,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第一次会议暨上海大学工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了《上海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2019修订)、《上海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上海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2019年修订)、《上海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巡视办法(试行)》、《上海大学教代会议题清单及产生办法》等5个文件。
会后,校工会吸收教代会执委会意见建议,对上述5个文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正式文件。
2019年4月26日,校工会通过PIM流程,将5个正式文件上报校党委,征得校党委同意。
现予以发布,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