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会
二、承办单位:上海大学
三、比赛时间:2007年5月25日(周五)上午9:00
四、 比赛地点:上海大学游泳馆
五、领队会议:2007年5月16日(周三)下午2:00 上海大学体育馆新闻发布中心
六、设组与项目:
1.组别
男子组:
A组(青年组):3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组(中年组):36-50岁,1957年1月1日至1971年12月31日出生
C组(老年组):51-60岁,1947年1月1日至1956年12月31日出生
女子组:
A组(青年组):32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组(中年组):33-45岁,1962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
C组(老年组):46-60岁,1947年1月1日至1961年12月31日出生
2.项目(男子、女子组相同)
A组(12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
B组(8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
C组(3项):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
七、组队办法:
1.各市属科研院所由各单位工会组队;高等院校由校院工会组队;普教由各区(县)
教育工会组队;直属单位由单位工会组队。
2.各参赛单位在职在岗、在编在册(以各单项比赛报名注册截止期为准)的身体健康的科教工作者,均可报名参赛。
八、报名办法:
1.各代表队可报男、女各三组,每队设领队1名,教练员1-2名,各组运动员不得超过8人,各年龄组不得跨组参赛。
2.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
3.运动员报名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并交本人近期报名照一张(一寸 免冠),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由大会统一发给“参赛证”。比赛时必须携带参赛证、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备查。
4.各代表队按规定报名,报名表一律按规定格式填写,其内容必须用电脑打印。经
审核加盖公章后,请于2007年4月20日前寄送上海大学工会办公室
地址: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工会联系人:陈丽莉 电话:66133119/13641678285 传真:66133253
Email:lily@staff.shu.edu.cn
竞赛组联系人:沈何为 电话:66135006/13611890706 张秀萍 电话: 66132946
逾期不报作放弃论处,报名后不得更改。
九、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规则。
2.竞赛项目均一次决赛,按成绩(百分之一秒)计取名次,如不同组成绩相同,名
次并列,按有关分数平均计算,无下一名次。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单项按成绩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并按9、7、6、5、4、3、2、1记入团体总分,接力项目计分加倍。
2.不足10人(队)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名次。
3.积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上海市首届科教工作者运动会系统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十二、周边交通:58 68 110 767 767B 祁宝线 加广线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大学游泳竞赛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游泳竞赛委员会名单、游泳比赛报名表
主 任:薛志良 副 主 任:吴嘉彦 丁佩莉 顾 红 张忠怡
秘书长:吴嘉彦(兼) 副秘书长:程 杰 姜继平 滕锡超
委 员:各代表队领队
上海市首届科教工作者运动会游泳比赛报名表
2007年上海市首届科教工作者运动会游泳比赛运动员资格审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