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教职工子女入学入园报名登记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4/03/10  高芳   浏览次数:   返回

校工会提醒本校今年有子女入学入园的教职工,本市普教、幼教报名在即,请关注户籍所在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信息,并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入学入园。
如有特殊困难,需要通过校工会帮助解决入学入园难问题的教职工,请从即日起到校工会登记,以便我们尽早与相关学校联系。
   登记办法:
1.       请教职工仔细阅读校工会主页"办事指南"—"子女入学"须知和流程
2.       教职工自行在校工会主页"下载区"下载并填写《上海大学教职工子女入学入园申请表》或《上海大学教职工子女借读上大附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       加盖学院(部门)公章或请分工会主席签署,证明情况属实。
4.       将《申请表》交到工会办公室(校本部伟长楼304)高芳老师处,联系电话:66132133。
5.       登记截止日期:4月10日(周四)上午9:00。
 
友情提醒:校工会默认所有上交过《申请表》的教职工已经阅读了子女入学须知。校工会只帮助有困难教职工子女入学入园,不能满足择校需求。
 
附: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思想是什么?
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面向适龄儿童、少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及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权益。
二、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办法?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辖区内常住人口的变化,做好教育资源的配置与学校设点布局工作,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对口范围,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相应的学位。由于受本市人口出生高峰的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对口范围会有适当的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对口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学校或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或片区内"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
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如何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2014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仍可在各区县公布的试点街镇办理居住地登记入学手续。长宁、闵行、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8个区县在全区县范围内试行,黄浦、徐汇等其他9个区县在部分街镇试行(市教委将在"上海教育"网站上公布)。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选择在试点街镇办理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要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携带户口簿原件、居住地登记回执、预防接种卡与入学告知书,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试点街镇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各试点街镇的实际,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制定实施细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入学办法,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五、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从2014年起,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办法,将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精神,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必须提供其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提供父母一方满2年及以上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2015年,要求父母一方提供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2016年起,要求父母一方提供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2014年起,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实行来沪人员到街道、乡镇开具就业证明的办法。
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入学报名时,由其父母携带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有效的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以及原籍户口薄、适龄随迁子女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预防接种证,到居住证标明的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其子女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间,以2014年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文件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详见"上海教育"及各区县教育门户网站)
七、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区县实际,依据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分值、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的先后顺序等因素,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
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后,仍需在本市就读初中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初中入学办法,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初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随迁子女就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八、来沪人员如何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规定,在本市就业、投资开业、就读、进修以及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的来沪人员,符合 "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两个基本条件,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每年签注一次。(具体咨询:本市区县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九、目前有哪些来沪人员列入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范围?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人员试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规定,目前本市已有"医院外来护工"、"来沪家政服务人员"、"无雇工的来沪个体工商户"、来沪农业从业人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这4个行业、5类来沪人员被列入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范围。上述人员应当达到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两个基本条件,并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基本要求(具体政策可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电话咨询,或者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查询)。
十、来沪人员如何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灵活就业登记条件的来沪人员,先到行业主管部门或指定机构开具行业"灵活就业证明"(简称"行业证明"),再携带个人身份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行业证明等材料前往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符合条件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来沪灵活就业人员专用),并注明灵活就业登记起始日期。每次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后须重新办理。(具体政策(具体政策可拨打"12333"服务电话咨询,或者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查询)。
十一、民办中小学如何实施网上报名?
2014年,本市民办中小学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办法。5月1日至5月7日,各区县、各民办中小学校开通网站接受学生报名。报名学生统一填写网上报名志愿表,获取网上报名号,作为参加学校面谈和录取的依据。各民办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借组织学生校园体验、报名登记之名,擅自提前进行招生;一律不得收取学生家长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一律不得与社会举办的"小五班"及教育培训班挂钩。
十二、民办小学招生有哪些新举措?
为促进民办小学依法自主招生,满足适龄儿童的家长理性、有序选择民办学校的需求,促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2014年将进一步加大民办小学招生改革力度。具体举措是:在民办学校实行"三个统一"(即: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统一)的基础上,实行"两个限定"、"两个公开"的办法。
"两个限定":没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限定在本区域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可面向全市招收寄宿学生,跨区县招生人数由学校与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商定后向社会公示;每个适龄儿童限定填报2所民办小学。
"两个公开":民办小学招生简章要公示学校办学基本情况、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民办小学面谈过程向市、区县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民办小学统一面谈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面谈后要及时告知家长录取情况,提醒学生家长及时将"入学告知书"交给学校进行确认。民办小学的招生录取工作在2014年5月25日前完成。
十三、民办中小学校如何确定面谈人数?确定面谈的内容与方式?
当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填报志愿、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并通过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由于民办学校的功能是满足市民多元教育需求,在不看"豪华简历"以及各类竞赛证书的前提下,各学校会依据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道德行为、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学生。虽然选择重点不同,但看重的是学生发展的综合素质。因此,建议家长不要突击"应试",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适的学校,避免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号,并携带户籍证明(或居住证件)、《居住地登记回执》;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
民办初中统一面谈时间为2014年5月10-11日。招生录取工作也须在2014年5月25日前完成。
十四、2014年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有什么变化?
本市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倡导学校通过素质教育的实施,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各区县初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人数严格控制在预备年级学生总数的5%之内。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将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家长与社会的监督。
十五、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报名、初中招生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7——18日,具体报名地点请各位家长注意查询各区县教育门户网站,以及各学校张贴的招生通告。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在5月25日各民办中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后进行,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小学对口或划片电脑派位的方案。
2014年6月30日,为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向已经报名录取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十六、跨区县就读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学毕业考试该在哪里考?
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如:一学生小学在杨浦区就读,户籍在黄浦区,该学生应参加杨浦区小学的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地黄浦区就读初中,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杨浦区就读初中。由学生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回户口所在地就读申请表》,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
 
附: 2014年小学、初中学校报名需携带证明材料一览表
 证明
材料
 
学段
户口薄
(或居住登记回执)
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满2年的临时居住证
父母一方有效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同住子女的临时居住证件
预防接种证
入学告知书
小学四、五年级学生成长手册
 
本市户籍
 
 
 
 
非本市户籍
 
 
本市户籍
 
 
 
 
 
非本市户籍
 
 
 
 
 
 
                                                                                              上海大学工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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