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集体宿舍教职工子女需要办理人户分离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5/03/26  高芳   浏览次数:   返回

居住在祁连三村集体宿舍、人户(上海市户口)分离的教职工,按照上海市最新文件要求,子女入学需要办理人户分离证明。但教职工反映,现在到大场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有障碍。请有需求的教职工,统一到校工会办公室登记相关信息。校工会将集中与有关部门协调。
 
时间:32730日(8:30——15:00
地点:伟长楼304
 
友情提醒: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的规定,2015年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先要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或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办理人户分离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需出生证明)
2本人户口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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