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上午9点,上海大学工会骨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开启第四次课程——工会工作实务之工会经费使用。在前期工运理论、学习调研、素质拓展三次课程之后,本次课程主要围绕“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与使用,切实做好新时代工会工作”展开。
市总工会财务资产管理部史雄老师受邀,对沪总发《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2018〕96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基层工会经费的收入和支出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研修班近4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妇委会常务副主任顾莹主持。
“与咱们工会会员密切的部分活动支出怎么花?”“逢年过节可以向会员发放哪些慰问品?”这些问题关系每一位教职工会员的切身利益,也是基层工会主席、工会干部关心的问题。带着问题,史老师以《实施办法》的总则、工会经费收入、工会经费支出、财务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六个部分为主线,就“职工教育支出”“文体活动支出”“维权支出”“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对节日物资发放、婚丧嫁娶、生病住院、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针对基层工会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和贯彻落实中有异议的问题,史老师列举了鲜活的例子进行解释和说明,并重申了工会经费“八不准”、中央“八项规定”等内容,帮助基层工会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文件精神。
随后,史老师与研修班学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学员们现场提问,史老师耐心、细致地进行了解答,达到了沟通理解、解疑释惑的目的。
通过培训,学员们加深了对工会经费规范化管理等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会工作,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能指明了方向,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教职工群众奠定了理论基础。(凌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