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
1、理赔期限
凡2016年4月1日零时至2017年3月31日24时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就诊的门急诊、住院费用均可拿来报销。最晚提交理赔材料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2、理赔项目
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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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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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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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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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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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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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伤残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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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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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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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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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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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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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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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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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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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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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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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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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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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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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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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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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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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保险责任释义请参考《服务手册》
Ø 根据保险协议,在原有医疗保险方案的基础上,我校教职工就诊医院增加以下单位:上海大学校医院、大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场镇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场镇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秋社区卫生服务站。大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凉城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嘉定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崇明县城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Ø 门诊、住院报销核算金额为发票"个人账户""自负"对应的金额。
Ø 理赔计算公式:
门急诊理赔金=("个人账户支付"+"自负"-480)×70%
住院理赔金=("个人账户支付"+"自负")×70%
Ø 凡来申请总工会重大疾病理赔的,也请同时联系保险公司服务人员。
3、理赔时间、地点
(宝山校区)每月19号 9∶00~15:00 伟长楼202(T:66133119)
(延长校区)每月25号 9∶00~12:00 广中路门东门房(武保处隔壁)
(嘉定校区)每月28号 9∶00~12:00 校区工会办公室(T:69982786)
注:1.寒、暑假不收取理赔材料。
2.具体时间以校工会通知为准。
以上理赔时间如遇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理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