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暑期休养退款的规定

创建时间:  2010/07/06  赵州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统)分工会:
目前,2010年我校教职工暑期休养活动正在正常、有序进行中,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配合,但在休养活动的手续办理中,有个别教职工因一些原因需要办理休养线路变更、取消休养活动的退款手续。根据校工会主席会议精神,在休养线路未出票前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办理退款手续,但从201075日起,在各条休养线路的机票、车票已经购买的情况下,教职工的休养退款手续一律要承担相应的损失并到9月初在校工会按实结算。
特此通知。
 
上海大学工会
20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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