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上海大学工会
承办单位:上海大学体育学院、上海大学教职工篮球协会
二、比赛时间
2009年5月起,每周五下午。(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
上海大学新校区篮球训练馆
四、比赛形式
"三对三"篮球对抗赛,采用预赛和复赛形式,预赛采用单循环赛: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复赛采用淘汰赛,胜者进入下一轮。
五、参加人员资格
上海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身体健康者。请参赛队员携带上海大学工作证以备检查。
六、报名办法
1.以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人数较少的分工会可联合组队参赛。
2.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球队参赛。每队限报5人,最少3人,其中领队1名、教练1名(领队、教练可兼队员)。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其他参赛队纪念奖。
八、注意事项
1.各队服装自理,但必须统一。
2.运动员须提前到达赛场,迟到十分钟,判0:10负。
九、其他事项
1. 裁判与仲裁工作由体育学院和校工会承担
2. 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精英杯"篮球赛竞赛委员会
主 任:薛志良
副主任:滕锡超、姜继平、程 杰
秘书长:徐春毅、董 琳、张东升
裁判长:孟少华
仲 裁:程 杰、徐春毅
上海大学工会
2009-4-7
附 1.
2009’上海大学首届"精英杯三对三"篮球比赛规则
1.预赛不分上下半时,全场比赛时间为15分钟。允许请求两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
2.复赛分上下两个半时,每半时10分钟,上半时与下半时之间休息3分钟。
3.发球区:中圈不在场地中的半圆叫做发球区,发球区的地面(包括线)算界外。
4.每次投篮命中后,由对方发球。
5.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外(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
6.比赛中,每个队员允许四次犯规,第五次犯规罚出场。
7.替换:只能在比赛计时钟停止的情况下替换。
8.得分相等和决胜期:
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多者为胜方。预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如得分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在复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如得分相等,则增加3分钟决胜期,发球权仍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如果决胜期得分仍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9.队长:比赛中,队长是场上唯一发言人。
10.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
上海大学教职工篮球协会
2009-4-7
附2.
2009’上海大学首届"精英杯三对三"篮球比赛报名表
学院(系统):
注:1. 请将信息添完整,以方便组织联系。
2.每队限报5人,最少3人,其中领队1名、教练1名(领队、教练可兼队员。
上海大学工会
20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