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周校长:
您好!
上海市教委从6月上旬到8月下旬,就信息公开工作连续下(转)发了三个通知(附后)。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需要重点完成下列五项工作,现将进展情况向您汇报如下:
一、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此项工作校办在召集相关部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已经完成,并明确了各部门分工。(见附件1)。
二、制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并报教委备案
校办在广泛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基础上,参照教育部部属高校的实施细则,起草了《上海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2),此细则已经法务办审查修改。
三、明确信息公开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信息公开是校(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校办了理了复旦、交大等高校的做法,他们一般都采用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合署办公的形式,即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与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我校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学校已发文(见附件3),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议是否也采取上述高校的做法。
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按照市教委的要求,信息公开工作需建立五个工作机制:
1、关于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我们在这次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已经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职责、方式、流程和时限要求。
2、关于与实施细则配套的四个工作机制: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和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我们已商请党办、宣传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起草。
五、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和信息公开意见箱
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规定的时间节点,我们已经建立了"上海大学信息(政务)公开网",公布了信息公开意见和建议受理的电子信箱。
我们请您审查附件1-3的内容,如果您审阅同意,我们将:
1、按要求将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报教送委备案;
2、将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领导小组名单校内发文,同时组织贯彻落实,并安排专人具体承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特此报告
校办 王刚整理
201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