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医疗保险理赔给付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4/04/02  高芳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工会会员:
校工会办理市总工会的"综合保险"理赔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发票原件;
3.出院小结原件;
4.本人农行卡复印件(需卡号清晰)
(注:办理大病保险在提供住院保险理赔所需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病理报告原件。)
另外,意外伤害保险及女职工特种重病保险请致电校工会咨询(具体见校工会相关网页)。
请办理市总工会的"综合保险"理赔给付的教职工,即日起在校工会办结相关手续后,校工会将电话通知到申请人本人,请接到校工会电话通知的申请人,提前约定到哪个校区(宝山、延长、嘉定)工会办公室领取退回的理赔凭证相关材料,领取材料时需在理赔凭证上签字并取回理赔凭证材料。
出于理赔凭证材料的安全性等原因,校工会不再接受委托转交理赔材料。
特此通知。
                                  上海大学工会
                                 2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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