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第三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09年1月6日举行,按照教代会法定程序,为保证教代会的质量,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16:00止,为时一个月。提案由各代表团集中后交校工会三个校区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有关提案工作的要求如下:
一、提案内容
凡属本校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可作为提案。
1.有关本校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本校教学、科研、服务、生产,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本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涉及本校教职工生活福利以及教职工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本校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可信、实事求是,能反映较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反对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要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的程序。
三、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应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或规定的电子文本下载的提案表上书写(校工会网页图表下载区第4页:hppt://gh.shu.edu.cn。)
3.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①提案题目(案名),即要解决的问题。
②情况分析,即提出本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③整改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4.提案须有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提案表要求以电子文本填写一式二份,每个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在书面的提案表上亲笔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5.为保证提案质量,符合规范,同时便于整理保存,每个提案要求同时递交电子文本,Email至zhangqi360@staff.shu.edu.cn。
各代表团和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提案征集,确保提案工作正常进行。
上海大学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委员会
200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