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5-2006年度上海大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上大工会(2006)第14号
各学院(系统)分工会:
校工会在校党委和市科教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四项职责,在各个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一切都离不开广大工会会员,尤其是各级工会干部的努力。为表彰先进,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开展两年一度的评选校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活动。现将有关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本校基层兼职工会干部、工会会员;
二、 评选条件:能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既做好本职工作,又热心工会工作,认真履行工会职责,积极组织参与工会各项活动,并在2005-2006年度的工会工作中成绩显著;
三、 评选办法:本次评选活动的评选名额由校工会下达,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程序:
1. 先由各工会小组提名;
2. 分工会委员会讨论协商;
3. 填写《上海大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4. 由同级党组织审核盖章后交校工会批准;
四、 推荐名额:按分工会现有会员数的2%推荐评选。您单位可推荐 名;
五、 填表要求:《上海大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在工会网的公告栏内下载,并用电子文本填写;
六、 进度安排:请于11月29日前把填写好的推荐表交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大学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上海大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2005年-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