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三届四次教代会第一次提案工作会议召开

创建时间:  2010/03/18  高芳   浏览次数:   返回

        3月16日下午,我校三届四次教代会第一次提案工作会议在校本部行政楼403会议室召开。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及拟办提案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组织部部长徐旭主持。
        会上,校工会副主席姜继平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首先介绍了三届四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情况。我校三届四次教代会共收到提案48件,内容涉及教学、科研、体检、住房、班车、信息化管理等领域,提案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15家。
        随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各位委员认真审核了代表们的提案,并广泛征求拟办提案职能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会议现场气氛热烈。
        经提案委员会讨论,确定正式立案44件。委员们认为,《精简机构,减少冗员,提高办事效率》、《重新审视学校现行的房改政策》、《加快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和《把提高教职工收入作为学校的一项主要工作》等4件提案提出的意见很好,但内容较为宽泛,没有具体的问题指向,缺乏可操作性,故不予立案,同时将以建议的形式上报校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关于对嘉定校区红三楼教工宿舍进行修缮的建议》等7件提案的拟办理单位进行了调整。
        最后,徐旭主任作了发言。他指出,提案是学校民主管理一个基本的、重要的、法定的形式和实践途径。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各项事务中。他说,从此次征集提案的质量来看,提案水平比较高,提案本身更加规范。他对提案的办理提出了四点要求:希望无论是提案人还是办案单位,都要有全局观,从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的角度考虑;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上海大学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办理提案;办理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在一周内要与提案代表进行一次沟通,当面听取意见,在规定期限(3月16日到6月16日)内完成;各办理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听取意见,最后正式答复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在中期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校工会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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