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上海大学"悉商杯"教职工羽毛球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大学工会
二、承办单位:悉尼工商学院
三、协办单位:体育学院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2009年4月25日(周六全天),校本部体育馆。
五、竞赛项目:男女混合团体赛
六、报名办法:
1.参赛对象:上海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身体健康者;
2.参赛单位:以各学院(系统)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3.参赛人数:每支参赛队可报9人,其中设领队1名,运动员8名(含2名替补);
5.抽签:各参赛队在4月15日下午抽签,各单位领队参加,凡未到者由校工会代抽签。
七、竞赛办法:
1.比赛的出场顺序为(不得兼项):
①男单
②女单
③混双(2人均需为领导或教授)
④男单
⑤女单
2. 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每组取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第二阶段为淘汰赛,决出1—8名;
3. 比赛第一阶段五场均打满;第二阶段首先获得三场比赛胜利者为胜方;比赛采用三局二胜,11分制(10平后,先得分者为胜);
4.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5.比赛开始后,迟到10分钟为弃权。
八、裁判工作:由上海大学体育学院承担。
九、本次比赛设立竞赛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仲裁和比赛监督。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取前8名,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5名。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上海大学工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2009’上海大学"悉商杯"教职工羽毛球竞赛委员会
主 任:薛志良
副 主 任:陆翠兰 龚思怡 顾红 滕锡超
秘 书 长:姜继平
副秘书长:鲁娜 程杰 曹英
委 员:各参赛队领队
裁 判 长:韩自强 张发明
竞 赛 部:徐春毅 陈丽莉 张其 董琳
上海大学工会
200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