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二届六次“双代会”成功举行

创建时间:  2015/05/06  高芳   浏览次数:   返回

 

4月28日下午14:00,法学院第二届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第六次会议在B417会议室举行。大会主要议题:听取2014年学院行政工作报告和学院财务情况报告、2014年学院分工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法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草案)》等七个规范性文件。校工会主持工作的常务副主席姜继平、副主席吕晓军及基层工作部顾晓虹莅临指导。
大会预备会议和开幕式、大会报告阶段由学院分工会副主席贺斌主持。预备会议上,首先,主持人核实出席会议教职工人数,宣布大会符合《上海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定的有效召开要求,可以召开;接着,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分别通过了本次大会的"议程"和"表决办法",以鼓掌的方式通过了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
雄壮的国歌声后,大会正式开始。先由分工会主席田先纲作《2014年学院分工会工作报告》,田先纲向到会的会员们报告了2014年法学院分工会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报告了2014年学院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学院帮困基金的收支明细。随即,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姜继平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法学院教职工大会多年来坚持规范运行,以民主管理的方式依规治院表示赞赏,并希望法学院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加更多的工会活动和工作。接着,法学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李凤章先后作《2014年学院行政工作报告》和《学院财务情况报告》,他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概述后,代表新的行政班子表达了积极推动学院进一步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工作思路,也坦率地介绍了KPI指标考核下学院工作面临的压力,期望各位老师群策群力,共谋发展。大会报告最后阶段,李凤章副院长对《法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草案)》等七个提交本次大会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修改情况作了富有针对性的说明。
大会进入讨论阶段后,法学院分工会主席田先纲主持会议。与会老师对《2014年学院行政工作报告》、《学院财务情况报告》、《2014年学院分工会工作报告》作了讨论,并着重审议了《法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草案)》等七个规范性文件,李本、李建勇、李智、李立新、徐佩华、高宏等老师纷纷发表看法,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会上对完成本科教学108课时的规定产生了不同理解,学院党委书记吴仲钢立即电话联系公出在外的分管本科教学许春明副院长,许春明副院长通过当场连线方式作了权威解答。在会前,学院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文件发给了每个教职工,并通过学院分工会召开了不同年龄、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教职工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了意见和建议,并作了相应修改
在热烈的大会讨论结束后,进入本次大会的关键阶段——对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七个学院规范性文件分别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包远寒的监督下,计票人李立新、高荣飞、杨显滨三位进行了认真而紧张的统计工作,包远寒向大会报告投票情况,田先纲宣布投票结果,《法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草案)》、《法学院管理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草案)》、《法学院科研奖励配套办法(草案)》、《法学院教学工作量标准及计算办法(草案)》、《法学院教学质量评价与奖惩办法(草案)》、《法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草案)》、《法学院在职读博、公派出国、公派挂职等特殊情形教师考核办法(草案)》七个规范性文件均以超过80%以上的多数票获得通过。
法学院分工会委员陈琦华宣读大会会议决议(草案),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全票通过大会决议 。
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作了讲话,沈院长回顾自他来院后学院三次修改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过程,表示通过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管理,建章立制,依法治院是学院的优良传统,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对凝聚人心,推动法学院工作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希望大家同心同德,为法学院的进一步发展共同努力。接着学院党委吴仲钢书记讲话,他首先感谢从《法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起草以来,老师们积极参与和表达的真知灼见,今天的表决结果表明法学院的老师对学院工作是关心、支持的。2015年,我们要抓住本科教学骨干教师激励计划这个机遇,推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为实现法学院的发展目标而奋斗。
大会完成了各项议程,在激昂向上的国际歌声中圆满落幕。(法学院分工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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