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第九届运动会教职工总分排名榜
名次
学院/部门
田径、趣味类比赛
广播操
乒乓球
羽毛球
游泳
网球
象棋
主办
总分
小计
男子
女子
跳绳接力
1
机关系统
93.33
47.83
43.5
2
72
56
32
96
5
42
396.33
后勤集团
122.5
39.5
65
18
8
258.50
3
体育学院
148
88
60
81
26
256.00
4
通信学院
69.83
35.83
22
12
24
99
33
30
255.83
材料学院
51.33
10.33
16
241.33
6
图书馆
80.5
16.5
54
10
40
23
1.5
145.00
7
国交学院
27
48
17
20
144.00
悉商学院
23.5
107.50
9
理学院
17.33
105.33
巴士学院
56.33
104.33
11
外国语学院
102.00
美术学院
0.33
63
87.33
13
机自学院
26.83
12.83
14
82.83
科产系统
66.00
15
环化学院
51.00
计算机学院
46.00
影视学院
19
45.00
数码学院
31.33
18.33
41.33
社科学院
32.33
40.33
生命学院
24.83
21.83
37.83
21
管理学院
28
30.00
文学院
15.33
24.33
法学院
18.00
新成高
14.00
25
经济学院
13.00
出版社
9.00
图情档案系
8.33
房地产学院
7.00
29
备注:
1)田径、趣味类、网球和游泳比赛各单项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分,(接力等团体项目加倍)计入总分。
2)乒乓球、羽毛球和广播操项目录取名次的各队均按田径各单项相应名次得分的8倍计入总分。
3)象棋比赛团体以两人组队,录取名次的各队均按田径各单项相应名次得分的4倍计入总分。
4)迎新年长跑不计入团体总分。
5)凡在2010、2011年期间承办全校性单项比赛的学院(系统),运动会金牌榜团体总分加30分。
6)评选 "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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